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开展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申报推荐工作,经初步评审,现将拟推荐省知识产权奖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时间为11月28日—12月4日。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科研创作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三、联系人:王佳阳;联系电话:87164672;邮箱:kyczc@caa.edu.cn
科研创作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