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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组织实施“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精品工程(四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创作与浙江“三个地”相适应的文艺精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决定组织实施“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精品工程(四期)。
一
创作目标
“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精品工程创作工程遴选自2002年以来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重大题材,重点是反映浙江以“三个地”的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三个地”的使命担当,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中国精神”。
二
组织机构
美术创作精品工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组织实施,省美协按照具体承办。
三
创作安排
1.工程面向全省美术家征稿。
根据工程组委会提供的工程选题
,进行草图创作,作品要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作品形式: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
3.尺寸要求:作品尺寸根据创作内容的要求,作者与艺委会协商确定。草图尺寸根据创作放大的要求确定,最长边控制在100cm左右。
4.草图评审:
草图收件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
收件地点:杭州市建德路9号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联系电话:0571-87918068。
工程艺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草图评审,经组委会审核后,评选结果在浙江文艺网公布。
5.作品创作:草图确定后,工程进入创作阶段。艺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创作指导。创作者根据创作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创作任务。
6.工程评审。工程将于2021年6月由艺委会组织国内著名美术家进行工程评审,评审结果经组委会审核后公示。
四
成果展示
1、“百年追梦”浙江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术精品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0年12月。
2、“百年追梦”浙江省庆祝建党100周年美术精品作品展。展览时间:2021年6月。
附件:
百年追梦-四期选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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