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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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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教师:
  浙江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09年度规划研究课题(厅局级)的立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申报课题类别分省教科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和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两类。
  二、申报课题条件
   1、省教科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7、2008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分配我院的申报数量为:重点课题1项,年度规划课题11项。
  三、申报课题程序
   1、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
   2、纸质申报表连同研究方案一式六份需于2008年10月27日前送交研究创作处(相应的电子版申报表请发送至:yjczc@yahoo.com.cn 
                    )。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课题申报、评审表   
                                  研究创作处
                                 200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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