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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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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扶持和培养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根据《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省社科联特制定《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现予下发实施。现就“行动计划”第一期人选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行动计划”第一期拟遴选青年社科学者100名左右(含团队,每个团队人数为3-5人),对申报者的学科背景不作限制,凡符合“实施方案”规定条件要求的青年学者都可申报(申报团队的人员,不得再以个人身份申报)。各高校、市社科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其他社科教学研究机构,根据遴选条件,积极动员,严格筛选,并承诺对最终入选人员或团队在课题研究经费上给予1:1配套,并在科研条件和时间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在一级学术期刊(以浙江大学的规定为标准)上发表代表性论文1篇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含)课题1项以上
  (4)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应是“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员;
  (6)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学者。
  2.团队要求
  申报团队的除符合基本条件之外,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1)团队要有统一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的研究设计应在学术发展方向顶层规划的引领下,体现其联系的内在逻辑性。
  (2)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研究相结合。
  (3)团队一般应以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部级重点学科为依托,或该团队已经过相当时间的整合,相关成员的前期研究成果有较大相关性。
  三、申报材料
  1、个人或团队《申报表》一式2份,含基本信息及个人或团队学术发展方向规划等,需要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表活页》一式11份,活页内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3、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所需材料(通知、申报表、活页、实施方案等)请从浙江省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zjskw.gov.cn/Index/Catalog124/12282.aspx);
  4、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每位申报人(含团队成员)必须根据个人或团队学术发展方向规划,设计申报2011年课题(申报不受学科及指南限制),采用2011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及论证活页,并在课题申报表首页“课题类别”栏中注明“青年人才课题”,此类课题和2011年省社科规划其他类型课题同步申报评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4月12日)。申报青年人才课题者,不能同时申报其他类型课题。
  凡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在研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基地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未完成,且在研课题与申报人学术规划密切相关者,将原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各一份报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作为学术规划第一期课题,如申报人获得入选,规划办将适当追加部分研究经费;如在研课题与申请人学术规划相关性不大,允许申报新的课题,但必须附上限时完成该课题的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作信誉担保)。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个人特别是团队的组织申报工作。
  五、 评审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创作处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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