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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水平,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省属本科院校中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目标和思路
  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的目标,是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载体,使一定数量的重点学科达到全国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带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提高省属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形成重大研究成果,使学科的整体科研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行列,成为我省相关领域的“思想库”;通过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学风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成为我省相关研究领域的“人才库”;通过举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网络等,成为全省相关研究领域的“信息库”。
  首批建设10个左右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遴选,要突出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联度,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八八战略”、打造“平安浙江”、建设文化大省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对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突出学科综合与交叉,强调学科的已有优势和特色,强调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参与重大决策相结合,强调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
  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条件
  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省属高校的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领域中遴选。
  (一)以二级学科或若干个学科联合的形式申报。
  (二)学科具有明显特色,实力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已具备省重点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等基础。
  (三)人才培养成绩显著。
  (四)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具有重大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能够产生重大标志性成果。
  (五)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高、有较高知名度,学科梯队结构合理,整体实力强。
  (六)学科具有科学的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上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七)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三、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评选工作的程序是:学校申报,省内外专家评议,省重点学科建设委员会评审,省政府批准。
  (一)各有关高校应根据学科布局,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视野,择优推荐,对推荐的学科进行充分论证后填写基地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必须提出明确的建设目标,如:晋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位点建设获得重大突破,取得一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博士授权单位)等;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如学科成员成为特级专家等;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获国家级和省部级奖;能为本省或全国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二)各申报学科在报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申请表时,应同时报送1-2个经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的重大研究项目(具体格式见附件2)。重大研究项目应是在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重大应用价值;应是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与基地建设规划一致的;应是在充分利用我省高校科研力量、设备资源和现有基金的情况下,集中力量有可能突破的。
  (三)省教育厅对推荐上报的学科进行初审后送省内外专家、省级有关厅局和部分省属高校负责人进行综合评估。学科的综合材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将候选学科提交省重点学科评估委员会评审,并请申报学校和学科代表到场答辩,形成入选建议名单,报省政府批准公布。
  (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与有关高校签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书》(另附)。
  为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评审和建设坚持标准,宁缺勿滥,滚动发展,优胜劣汰。省教育厅将在浙江教育网和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评选信息,同时设立电子信箱(gkc@zjedu.org),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材料真实可靠。若发现材料失实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省教育厅将取消申报单位或有关学科的申报资格。加强行风学风建设,严禁请客送礼、游说评审专家等不正之风。
  四、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经费投入
  省政府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从2005年—2009年每年安排300万元,5年合计安排1500万元。有关高校按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
  为保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预期效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建立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奖惩制度。建设经费严格按《浙江省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另行下发)执行,必须专款专用,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高校要强化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提高资金的使用水平,对达不到预期建设目标的学科,将扣回省财政安排的建设经费。
  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考核验收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动态管理。有关高校与省教育厅签订基地建设任务书。根据任务书中的目标进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考核合格拨发下年度建设经费,不合格的停止建设。建设周期完成后进行总结验收评估。
  六、申报材料的报送
  2005年10月19日前上报“浙江省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表”及“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
  本次申报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并报电子文档一份,逾期不受理。
附件:
1.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申请表
2.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