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接浙江省科技厅“浙科党〔2008〕17号”文件,全文通知如下: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部属本科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厅机关、厅属(代管)各单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科学技术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和“科学的春天”30周年,全面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科技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我厅举办“浙江科技发展改革开放30年”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及内容
征文以1978年至2008年为时间跨度,以浙江科技发展为背景,抒写在伟大的历史变革中有意义、有价值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热情讴歌浙江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充分展示我省科技事业在改革开放中生动实践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报国的精神风貌。
二、征文范围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部属本科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厅机关、厅属(代管)各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也可以单位或部门的名义来稿。各单位在组织征文活动时,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特别注重发动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撰写征文。
三、征文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来稿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其中书面来稿截稿期限以邮戳为准。
四、征文要求
1.征文作者可以亲历者、实践者、研究者、记录者的身份,展示科技事业发展的历程,反映科技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贡献,总结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体会,提出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建议与意见。
2.征文体裁不限,以回忆文章、散文、杂文、随笔、特写、评论为主,做到文笔优美,感情真挚,以小见大,富有感染力。
3.来稿字数一般在2500字以内。
五、投稿须知
1.电子稿件请发送至sxp@zjinfo.gov.cn,标题注明:“‘浙江科技发展改革开放30年’征文来稿”。
2.纸质稿件请邮寄至: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厅机关党委,邮编:310006,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征文来稿”字样。
3.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须提供真实资料: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原职务)、邮箱、邮编、地址、联系电话(手机)。
六、奖励办法
1.省科技厅组织评选委员会,从征集到的征文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征文活动还将评选组织集体奖,予以表彰。
2.评选结果将行文公布,并在浙江科技网上公布。
3.本次活动征文将择优汇编成集。
七、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用高品位、高质量的文章真实反映浙江科技发展改革开放30年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在征文活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机关党委联系。联系人:寿学平,联系电话:87051064。
二○○八年七月七日
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发展改革开放30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