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度科研及创作奖励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10根据各院系提供材料,经专家组严格筛选、审核认定,现公布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度科研奖励名单及创作奖励名单(见附件)。请各院系核对本院系人员有关材料,如有出入,请于5月15日前于研创处联系。
联系人:王宁逸。联系电话87164672。msn:wangninyi99@hotmail.com
根据专家组审定意见,对以下情况做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科研奖励计算时间为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项目以立项文件、合同及结题证书时间为准,论文、著作以刊物和著作出版时间为准,获奖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2、凡是纵向项目,2007年立项的记总分值的一半,2007年结项的记总分值的一半。项目进行过程中不再记入分值。横向项目按照立项一次性记入全部分值,横向项目的认定以研创处备案为准。
3、论文刊物级别的认定,主要比对浙江大学期刊定级标准,根据我院情况作了部分调整,商业性刊物不列入奖励发放范围,《美术报》、《书法报》等报刊发表文章原则上不记入奖励发放范围。
4、不重复计算的原则。如论文同时作为某课题的结题成果出现,则不重复计算,选择分值高者记入。
5、论文要求3000字以上。凡是感想、体会、随笔、会议报道等均不作论文对待。
6、画册原则上不记入奖励发放。但画册中论文达到论文要求者依据标准发放奖励。
7、根据学院领导指示,国家和省级重大历史题材创作不记入奖励发放。
附: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度科研奖励名单
中国美术学院2007年度创作奖励名单
研究创作处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