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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高校社科统计年报及教师和专技人员科研业绩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部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社科统计年报”要求及本院教师和专技人员科研业绩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请各院系部门、处室于12月28日前务必将本部门的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教材等)、获奖、专利、学术会议、举办个展、参展等相关信息录入中国美术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并请各个院系分管科研的领导及秘书审核通过。
  网址:http://124.205.136.211/RDSYSEDUV710355/business/login.jsp(校内外均可登录),也可通过研创网上左下角链接进入。每位老师登录的用户名和原始密码是本人的工号(即一卡通上的号码)。
  此外,请各院系填写下列附表,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稿传至科研创作处。统计表的纸本请盖章后与录入的成果的支撑材料由各院系、部门统一收齐(不接收老师单独交材料)于1月11日前交至我处。
需提交的支撑材料说明:
1、各类著作:提交原书(不予归还,作为学校成果进行保存展示)。
2、论文只需提交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
3、获奖: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指导学生获奖暂无奖励,无需申报。
4、课题:①自行在外申报并立项、结项的课题,需提供立项文件、申报书和结题证书复印件。
②参与其他院校立项的课题并且排名前三位,所需提供的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书(成员名单栏目需立项单位科研处盖章的原件)或者结题证书复印件。
③通过我处申报、立项、结题的课题和院级课题材料均无需提交。
5、通过我院教研部门申报、立项、结项的教研项目材料无需提交,我处均以教研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予以计算科研分值。
6、目前举办个展和参加各类不设奖项的展览我院均无奖励,无需提交此类材料。
7、所有学院级的获奖、表彰个人的奖项等非科研奖励不予以奖励,无需提交此类材料。
  本次录入和材料将作为本年度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和发放科研奖励的依据,务必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完毕。
  联系:许晶宇 电话:87164672 邮箱:12539031@qq.com 。
 
附表:人文、社会科学专利情况表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
                               科研创作处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