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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活动的收件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3
 
  根据省美协通知,现定于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统一收取我院参加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活动的作品。
收件时间:9:00-11:00;14:00-16:00 (请务必准时前来,过时不候)
收件地点:南山校区校史馆门口(学术报告厅对面)
收费标准:雕塑、油画、漆画、综合材料每件作品200元
     中国画、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每件100元
注意事项:1、参展作者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66年后出生)
     2、请务必在作品背面提前填写并贴好《浙江省第五届青年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3、学生一律凭学生证收件
科研创作处
20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