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公告 返回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各有关部门、教师: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收与发送项目材料

  (一)接收

  自201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常设“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报送或邮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及相关局室不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材料接收组办公地点设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行政楼101房间,2013年3月16-20日期间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厅办公。

  (二)发送

  自然科学基金委定期向依托单位统一发送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和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

  二、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2年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日和17日除外)。

  2.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3年5月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Portal0/default152.htm。

 

                                       科研创作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