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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签约事宜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我院各资助项目承担主体:

  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经过公示现已进入签约阶段(关于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名单的公示http://www.cnaf.cn/gjysjjw/tztg/201411/937f8c00c76f48e9acc9354602ccd171.shtml).由于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采取个人自行申报方式,因此签约事宜由个人自行办理,学校不统一组织,请各院系及时通知项目资助老师办理签约事宜。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工作安排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签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中午12:00),以申报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af.cn),修订、提交、打印下列材料(系统操作方法详见 《用户手册》)。

  (一)填报资助项目修订表

  各项目承担主体根据国家艺术基金核定的资助金额,调整项目有关计划:

  1、财务预算修订表;

  2、实施计划修订表;

  3、项目实施节点表。

  (二)填报资助项目协议书

  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将采取通信签约的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主体下载、打印《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协议书》,并按要求填写后,由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资助个人项目由本人签字)。

  注:网络系统入口将于12月12日(中午12:00)关闭,请承担主体及时下载打印。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问题,请咨询评审部(电话:010-68498631)。

  二、邮寄签约材料

  1、邮寄材料包括:

  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协议书》、《项目实施计划修订表》、《项目财务预算修订表》和《项目实施节点表》,各一式三份。

  项目资助金额的第一笔拨款的正式票据(仅限机构)。

  2、请将签约材料务必于2014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邮政快递方式邮寄至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雅园63443室,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活动部 范莹麒收;邮编:100083;电话:010-68498647。

                                                     中国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