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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7

各有关部门、课题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推动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合法、合理、合规,浙江省教育厅将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部门及立项课题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本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开项目的范围:

  至2015年3月前立项未结题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经费数据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经费公开的重点是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支出情况。坚决防止和制止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检查方法:

  1、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所在部门课题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对立项未结题的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2、课题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请登录中国美术学院高级财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课题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查询方法:打开中国美术学院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192.168.160.160/wingsoft/index.jsp),在网页右侧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网络平台(注:用户名为2007年启用的各位教职工的工号,密码若未曾修改,则初始密码为本人工资账号的后六位,密码遗忘请向财务处索取)。点击网页左侧“项目经费查询”→“项目经费分角色查询” →“负责人项目查询”中查询相关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项目负责人根据查询的经费使用情况如实、完整地填报《浙江省高校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下称《一览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毕的《一览表》交于各部门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于4月8日前发送至研创处邮箱:kyczc@caa.edu.cn。(注:文件名称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张三.doc”)。

  4、研创处、计财处、纪检审对教师填报的《一览表》进行抽查。

  5、研创处在学校门户网站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栏目中对“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进行更新。(网址为http://ycw.caa.edu.cn/xsqy/201306/t20130609_28588.htm)。并完成自查报告,提交学校主管领导审阅。

  6、接受省教育厅检查组检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的准确真实。对未能如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科研创作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