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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推动我国美术事业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国美术创作优秀成果,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美术精品,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9年5月在上海举办“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展览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艺发(2018 )99号)的精神,现将推荐作品选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 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展览主旨

  集中展示近3年来我国美术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关注现实题材创作,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推动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彰显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展现新时代精神风貌。

  三、 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彰显时代主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本次展览还将特别关注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作品。

 (二)参评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等美术作品。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优秀或获奖作品均可申报。每位参评作者只可申报1件作品。

 (三)参评作品尺寸及其他要求: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300x300cm。

  2.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 材料硬质不易碎。

  四、作品申报

 推荐作品须填写①《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请表》(附件一)并提交电子作品照片。作品图片必须保证清晰度,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图片不低于5兆,图片文件名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 jpg”格式命名。②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

  各单位、各老师请于2018年12月26日前①纸质版申请表和作品图片送至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研创处1A308办公室。(一式两份)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申请表和作品图片发送至研创处邮箱kyczc@caa.edu.cn

  五、作品评选

  1.浙江省推荐作品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作品15件。

  2.作品需通过学校评选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专家评选两个环节。

  ①学校研创处和美术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工作,评选上的作品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②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美术界专家组进行评选,评选上的作品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深入动员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老师积极申报,并仔细审核、严格把关。

  联 系 人:龙林娇

  联系电话:0571- 87164672

  联系邮箱kyczc@caa.edu.cn 

  科研创作处、美术馆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一: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申请表.doc

  附件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文件.do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