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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常年申报)
各有关单位、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以外的23个学科,常年随时受理申报,计划5月、11月各评审一次。
三、不再受理学术译著个人自选申报,其申报资助方式另行确定。
四、下列情况不得申报: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等。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成果不得出版,否则视为放弃申报或予以撤项。
六、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七、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左侧装订),6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3套成果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八、申报方法: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受理时间,我院科研创作处将分别于每年4月初及10月初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一次材料。
九、请申报者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http://www.npopss-cn.gov.cn/houqizizhu/hqshb.html? 。
科研创作处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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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常年申报)
发布时间:20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