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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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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09年度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包括面上科研工业项目、面上科研农业项目、面上科研社会发展项目、面上国际合作项目和面上软科学项目。
  二、申请者应了解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的管理办法、计划定位、申报指南、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及项目申报的办理程序,具体参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科技计划—计划体系—面上科研项目中的相关说明。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战略重点和研究开发重点。
  2.项目研发成果或产品应用性强,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市场应用前景。
  3.项目申报体现“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4.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http://202.107.204.8/index.jsp)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还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要求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与可行性报告装订一起,一式两份。
  3.申报者需于8月25日将书面申报材料送交研究创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开始时间为2009年1月1日。
  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3.项目负责人在确定项目组主要成员时,务必经项目组成员本人的确认,并填写《2009年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表》。
  4.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经费概算报告编写时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相关信息。
  5.有合作单位的,应附合作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职责、自筹经费的落实、知识产权等相关内容。
  
                                  研究创作处
                                 200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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