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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发挥党和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用好科技奖励“指挥棒”,引导重大创新平台、高端人才团队聚焦重大任务开展研发攻关与转化应用,构建研、用、奖一体的完整体系,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布局,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优先遴选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二)填报时间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2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7日18时,提名者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五、提名要求

      提名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提名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科学合理的开展成果遴选,提名一批在研发攻关、转化应用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对提名者的提名材料质量、提名成果获奖情况、提名奖项类别符合情况、履行科研诚信责任等相关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视情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政策业务咨询:0571-89986571,0571-87054055

(二)系科技厅统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三)研创处联系:许晶宇,13506816598,0571-87164691

七、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者务必于2月10日前与研创处联系。

 


  附件: 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安排.docx
  附件: 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docx
  附件: 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docx


 

科研创作处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