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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见附件),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 人联合提名1 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年12 月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仔细研读附件,务必于4月7日之前与研创处联系,以便后续工作组织和安排。

       联系人:许晶宇

       联系电话:87164691

       邮箱: xujy@caa.edu.cn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 附件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 附件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 附件4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docx
  附件: 附件5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
  附件: 附件6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创作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