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师:
杭州市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杭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二、课题分类
杭州市2013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三、申报要求
1.杭州市2013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应用对策类研究课题和基础理论类研究课题两个部分。
为使社科研究更好地贴近现实,贴近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应用对策类课题设《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2013年《课题指南》共有7个研究系列。各研究系列的选题条目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报者应按研究系列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条目进行申报。未列入《课题指南》的应用对策类课题,只要符合研究系列总体要求的,申报者可作为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2.本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形式进行。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各单位要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专项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申报青年课题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成果形式和结题要求
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为切实发挥课题研究的价值和作用,推动成果向实际部门转化、应用,2013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类课题成果须达到以下转化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2)被市委市政府实际工作部门采纳或领导批阅;(3)在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研究》发表,或被《成果要报》选用。
申报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间为1年,专著为2年。结题要求为:论文在省级(重点课题要求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研究》发表;专著公开出版。
五、评审办法
课题采用梯度评审办法,按重点、一般、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申报常规性课题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鼓励对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实际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
1. 2013年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杭州市社科门户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报表电子文档打印后,送科研创作处审核。具体填报流程,请参阅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要注意各课题类别所对应的结题要求,设计适合的选题及类别进行申报。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设计论证”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相关背景信息。申请者如所填报的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抄袭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列入学术不端黑名单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一律通过单位进行。申请者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科研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全部纸质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
(1)《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以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2份;
(2)本单位《2013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3.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5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课题申报所需材料(申报通知、课题指南、汇总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为:http://www.hzsk.com
附件:应用对策类规划课题指南
科研创作处
2013年4月27日
关于做好杭州市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