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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中国美术学院院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加强我院的课题建设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自即日起正式启动2010年度院级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课题申报者的基本条件
  1、院级课题申报者(包括负责人与成员)必须为我院初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研人员。
  2、院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凡集体申报的课题,原则上由负责人提出申请,课题组成员要安排合理,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人。
  4、申请院级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院级课题的申请。已获厅局级以上项目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历年院级以上(含院级)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院级课题的申报、评审
  1、本次院级课题设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
  2、院级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  课题起始时间为课题立项时间,即2010年7月。
  3、院级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3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500元。课题资助经费拨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拨款与课题立项同时下达,额度为资助经费的三分之一;第二次拨款在课题按时结题后下达,额度为资助经费的三分之二(注:未按期结题者,此笔经费将不再发放)。
  4、院级课题分造型类、设计类、理论类及实验类四大类别,课题评审将根据类别分组进行。
  5、各院级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院级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并由所在部门签署具体意见后,将文本一式两份(原件)于7月2日前送交于科研创作处,电子版《申请表》请发送至下列邮箱:yjczc@yahoo.com.cn。愈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1、院课题立项后,各负责人需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完成课题,并及时向科研创作处报送《院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请在研创网“下载中心”下载)及相关的课题成果。院科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对各课题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
    2、院级课题的立项、完成情况将作为申请者职务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院级课题申请表
                                     科研创作处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