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教育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全面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
二、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要立足当代中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研究,注重对教育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
三、申报课题类别
申报课题类别设教育部重点、青年专项和西部专设课题三类。教育部规划课题将按全国教科规划办要求组织评审和推荐。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请者请认真研读《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指南》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指南说明》,申报者可据此设计具体课题,需要强调的是,此次申报课题必须围绕教育科学本身展开研究。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6份)需于2005年9月28日前交于研究创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课题申报不进行限额申报,但要求:(1)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a、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b.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c.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2)课题申报人有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课题要求有从事教育部课题研究经历,申请教育部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以上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
研究创作处
2005年8月30日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指南说明
2、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