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返回

关于申报200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1. 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浙江省的单位,每年在浙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申请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的,其研究内容必须属于200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重点资助方向。申请一般项目的,应正确选择相关的主要资助方向。
3.每位申请者同年只能申请主持一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不得申请。
4.如果申请者正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省部资助20万元及以上科研课题的,或者单项资助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不得申请一般项目。如正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省部资助30万元及以上科研课题的,或者单项资助经费在150万元及以上的,不得申请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或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5. 已获国家和省部人才培养计划(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等)50万元及以上科研经费资助的,不得申请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6.如果申请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科技厅等国家和省部科技计划资助,不得申请本基金项目。
7.如果申请项目的主体研究内容已得到过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人才培养项目资助,不得申请一般项目。
8. 申报人才培养项目的申请者出生日期必须在1961年1月1日以后。
二、资助额度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一般项目为3——10万元;重点项目为15——25万元;重大项目为35——60万元;人才培养项目为15——50万元(申请者为1人的,15——20万元;申请者为2人的,20——35万元;申请者为3人的,35——50万元)。如申请经费超过以上额度,将不予受理。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是否吻合。
三、其他事项
1.重点注意事项: 2006年度申请项目如获得资助,其申请书全文将对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所有会员公开。如不愿公开申请书者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在线填报的方式,未注册的申请者请先注册,已在册的申请者请先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填报申请内容。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请从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首页下载,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10兆字节。
3.纸质的申请书内容必须与电子申请书完全一致,以版本号一致为准。
4.申请者请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交于研究创作处。
5.申报详情请参阅省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
研究创作处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