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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 2007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包括: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3—1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A类项目主要资助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博士、硕士点的科研骨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B类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A类项目申报面向所有本科院校、B类项目申报面向所有高校,非省属高校项目立项后经费自筹。
    (四)各类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五)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保证科研项目能够如期完成。
    (六)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七)申请人三年来立项(包括其他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B类项目立项。
    (八)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2007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已开放,网址为:http://www.zjkysz.cn/edu/。申报者登陆后请先点击“注册”,填写详细准确的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请及时告知研创处相关老师,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具体操作可以点击网页右上角的“帮助”查询。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请书》一式2份请于9月29日前送达我处。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研究创作处
                            200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