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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5项。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10项。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30项。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院限推荐项目数为1-2项。请各系部择优推荐,学院最后将在各系部推荐的此基础上再请有关专家评审并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2.申报材料:经审查合格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9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4套。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至研创处EMAIL信箱:yjczc@yahoo.com.cn。我处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7月4日。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附件: 1、后期资助办法(定稿).doc
    2、后期资助申请书(20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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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