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教师:
杭州市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二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深化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杭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二、课题分类
杭州市2012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学科共建”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三、申报要求
1.杭州市2012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应用对策类研究课题和基础理论类研究课题两个部分。
为使社科研究更好地贴近现实,贴近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应用对策类课题设立《课题指南》,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2012年《课题指南》共有7个研究系列。各研究系列的选题条目只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报者应按研究系列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条目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未列入《课题指南》的应用对策类课题,只要符合研究系列总体要求的,申报者可作为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2.本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形式进行。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申报青年课题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申报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是论文或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的完成时间均为一年;专著的完成时间为两年。论文和专著须按要求公开发表或出版才能申请结题;研究报告须通过市社科规划办鉴定后才能结题。课题研究的起止时间以当年立项文件公布的起止时间为准。如申报立项后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市社科规划办将严格按照杭社规〔2011〕19号文件规定处理。
五、评审办法
课题采用梯度评审办法,按重点、一般、青年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申报常规性课题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鼓励对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实际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
1. 2012年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只需在市规划办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表(含“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文档打印后,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具体填报流程,请参阅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申报指南。注意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课题申报一律通过单位进行。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科研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全部纸质申报材料。
2. 科研创作处将对申请人网上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社科规划办。
3.申报材料包括:《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以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一份 。配套的电子版申报表请发送至研创处信箱:yjczc@yahoo.com.cn (电子文件请以课题负责人名字命名)。
4.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4月1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指南、申报表、活页等)请直接从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hzsk.com/portal/n1885c7.shtml 。
科研创作处
2012年3月28日
关于做好201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