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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部门、教师: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3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上述课题一般指对教育教学学科具体领域进行研究的课题。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3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11、2012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1、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在逐项填毕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盖上部门公章。
  2、部门盖章后的纸质申报表连同研究方案一式6份需于2012年11月5日前送交科研创作处(相应的电子版申报表请发送至研创处邮箱:yjczc@yahoo.com.cn)。逾期不再受理。
  3、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分配我院的申报数量为重点课题1项,规划课题11项。
  附件:申报、评审书
                                   科研创作处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