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文件通知,200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国家重点课题、国家年度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同时,设立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文化部课题。国家课题面向全社会,文化部课题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工作实际、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二、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可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较基础理论研究的时限要求短一些。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三、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各类国家课题和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课题申报人要依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全国艺术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选择申报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五、论证活页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公告》、《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1983-2006)》、《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请从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网址(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单列学科>艺术学科网址)下载,网址为:http://www.npopss-cn.gov.cn/arts/dlarts.html。
全国艺术规划课题是艺术类国家级课题申报的主渠道,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课题负责人需于2007年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4份,其中1份原件)交于研究创作处,配套的电子版申报书请发送至研创处EMAIL信箱:yjczc@yahoo.com.cn。如有特殊情况,申请者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天,即3月1日将材料交于研究创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7164691
研究创作处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