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返回

关于申报2007年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07年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专项用于资助省属大专院校、省直单位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以及省社科联所属的省级社会科学类学会(研究会、协会)会员在社会科学领域优秀学术著作的出版,以缓解学术著作出版难的问题。单项资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培育“当代浙学”,扶植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势学科和学术领域;努力为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文化大省”建设服务。  
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评审工作,实行自由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
二、资助范围
  2007年度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著作和应用性研究著作。
  社会科学译著、论文集原则上不属于资助范围。教科书、工具书(包括辞书)、科普通俗读物、资料汇编和用外语撰写的著作,以及申请者与国外人士合作的成果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资助类型
  1.全额资助。根据著作学术水平择优选择,由省社科联组织统一在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列入“当代浙江学术文丛”,并在封面印制“当代浙江学术文丛”字样。出版著作为大32K、普通纸印刷,出版后提供作者350册样书。
  2.部分资助。作者个人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省社科联给予部分出版资助。要求在封面或扉页上必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出版”字样。资助经费可分期支付,如不符合要求,将中止资助。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的申请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已完成全部书稿。
  3.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有所在省级单位(含省级学会)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价。
五、申报时须递交的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浙江省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申请表》一式3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4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表格须用A4纸打印。
  2.完整的匿名书稿两部,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书稿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如确需退还者,请在申报时附书面说明,并于6月30日前自行领取。
六、申请的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1.浙江省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申请表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
                                研究创作处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