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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8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限报1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

    2.各申报者需于2013年5月23日前将纸质《项目申请书》及相关书稿送交科研创作处。经科研创作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评审出的申报项目再根据文件要求提供需上报的份数(《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书稿3套),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研创处邮箱:yjczc@yahoo.com.cn,逾期不予受理。

    3.所有纸质材料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教育部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科研创作处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