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
经专家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2018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立项名单已经公布,我院共有三项课题获得立项,名单如下。请各课题负责人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课题类别 |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预期成果形式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资助课题 |
Z18JC091 |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四季花卉景观人文内涵研究 |
论文 |
俞青青 |
2018-11-30 |
学科共建课题 |
G18JC014 |
中国美术学院图书馆藏珍贵印谱研究 |
论文 |
刘涟涟 |
2018-11-30 |
自筹经费课题 |
M18JC048 |
南宋临安杂剧勾栏建筑复原 |
论文 |
胡臻杭 |
2018-11-30 |
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结题成果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
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再受理。2018年度常规性课题的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1年(2018年11月30日前),专著为2年(2019年11月30日前)。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2018年5月30日,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2)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学刊》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级、本省级或中央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或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或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录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予受理结题申请。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请各课题负责人下载《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见附件),认真阅读协议书,填写相关内容,于12月20日前将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研创处,由研创处加盖公章后交至市社科规划办。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得打印。(3)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学科共建”或“自筹经费”。逾期无故未签定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为准。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2017年12月12日
课题立项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