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科技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围绕新技术和新材料,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进行研究与培育。
(四)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下的“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在线注册后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二)注册及填写注意事项:①建议使用IE浏览器,注册时工作单位请勾选“直报单位”后选择“中国美术学院”。②申报单位意见和推荐部门审查意见请填写“同意”。③如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料,请开学后联系组织人事部获取。
(三)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请各位老师务必在截止日前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研创处邮箱 kyczc@caa.edu.cn ,纸质版(含附件)一式两份交至研创处。
三、申报说明
(一)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复评需现场答辩。
(二)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部地共建为“重点项目”,在评审中与“一般项目”在质量相同条件下优先入项目储备库。
(三)进入储备库的项目,出库委托立项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四)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五)我校限额申报2项,文化部将以研创处递交的纸质材料为准。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申报平台技术咨询:孙万龙
联系电话:010-59882117
科研创作处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