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我省文物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发展,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文物局决定面向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
一是围绕我省文物保护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考古调查和发掘、文物应急保护、文物保护修复、文物风险评估与预防、文物价值认知、文物传承利用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增强我省文物保护利用科技支撑能力。
二是围绕《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对丝绸文化、青瓷文化、良渚文化、运河文化、西湖文化、藏书阁文化等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文物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创新,研发数字体验文化产品,在教育、旅游、动漫、设计等方面开展应用,让文物“活起来”。
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优先资助体现多学科交叉集成、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文物科技研究,鼓励区域创新联盟各成员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对于增强浙江省文博单位科研实力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二、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此项条件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书面推荐。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文物保护项目资助且尚未上报结项材料的,原则上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一般不能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
各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浙江省文物局。同时,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的在线填报(网址:www.zjwwkj.com)。申请书纸质文本报送一式8份,其中2份为原件,6份为复印件,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浙江省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立项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与相关合作单位同时签订合作分协议。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6日截止。请申请人于截止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研创处。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2018年3月30日
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