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数
2018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结合2017年限额数和近三年立项项目结题率确定。我校今年限额申报7项。
二、项目资助经费
该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0.5万元。
三、项目基本要求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2. 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 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的填写,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研创处,电子版发送至研创处邮箱:kyczc@caa.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2018年7月2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