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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2

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突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六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效对接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突出实质性协同和实施效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充分激发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2.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大力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高校与高校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建设具备良好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且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与科技支撑。

  3.服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之江文化产业带以及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需求的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数量

  各本科高校限额申报1项。第六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拟认定5个左右。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拟申报第六批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部门,请于9月7日前将申报意向告知科研创作处。最终申报材料需在9月30日前送交科研创作处,材料包括:《认定申报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

 

  

 

  科研创作处

  2018年9月2日


  认定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