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返回

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与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各有关部门、老师: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9】46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与项目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包含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和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单》。

  二、清理要求

  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三、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结题要求与程序

  (一)结题要求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形式相符;

  2.项目成果均是唯一标注“浙江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资助”字样;

  3.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项目经费。

  (二)结题程序

  1.规划重点项目必须采用会议评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推荐评审专家

  项目组填写《鉴定专家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研创处,由研创处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核(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应包括1名财务专家,校内专家不能多于2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邀请专家组织验收。

  (2)组织评审会议

  项目组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鉴定专家名单组织评审会议,并按会议专家意见如实填写《专家鉴定意见书》(附件3)。

  (3)提交评审材料

  《结题报告表》(附件4)一式3份、《专家鉴定意见书》一式2份(含原件1份)、《佐证材料》(成果复印件等)一式2份。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创处,由研创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办理结题。

  2.青年重点项目一般采用通讯评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推荐评审专家

  项目组填写《鉴定专家推荐表》(附件2),提交至研创处审核(专家组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课题组外专家应不少于2人)。

  (2)组织通讯评审

  项目组按学校审核通过的鉴定评审专家名单组织通讯评审,并请专家填写、反馈《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件5)。

  (3)提交评审材料

  《结题报告表》(附件4)一式3份、每位评审专家的《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件5)一式2份(含原件1份)、《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附件6)一式2份、《佐证材料》(成果复印件等)一式2份。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创处,由研创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办理结题。

  (4)青年重点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鉴定,直接提交《结题报告表》与《佐证材料》:①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②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③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④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⑤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四、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与程序

  (一)结题要求

  1.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且标注课题资助信息、统一的立项号(非学校经费本编号或其他校内管理编号)。其中:(1)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2)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或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被SCI、EI、ISTP、SSCI等收录的须附有相关部门收录证明;(3)在线发表、光盘的论文须附学校成果认定证明。

  2.软件系统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如果项目成果是软件系统或光盘,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证明。

  3.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物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教材等出版物1份,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

  5.专利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证书;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申请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授权机构正式受理证明。

  (二)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系统用户名密码与申报时注册密码一致)填写(或上传)《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同时提交结题报告和结题成果材料各一式2份,结题报告需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三)注意事项

  1.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从2015年起要求结题成果至少有正式发表论文2篇(其中一篇需在核心期刊发表),或正式出版专著1部。

  2.需要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五、截止时间

  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逾期项目待2019年下半年(10月份)或2020年上半年(5月份)再行结题。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联系邮箱:kyczc@caa.edu.cn 

  联系地址:南山校区1A308室

 

  科研创作处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1.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清单(清理项目已备注).xlsx
  附件: 2.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规划重点项目鉴定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 3.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doc
  附件: 4.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doc
  附件: 5.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doc
  附件: 6.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doc
  附件: 7.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