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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5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推动教师科研方向聚焦我校五学科自主特色发展、服务国家文化战略,尽早准备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提高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预申报项目类别为国家级重点和年度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

二、申报对象

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合理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相关要求

1、预申报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

2、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

1、预申报人员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参考历年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及《课题指南》确定选题,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预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活页》,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预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活页》12月16日前将纸质版《论证活页》(一份)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

往年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且未立项的老师亦可以未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进行预申报。

(二)二级学院/部门自行组织论证

     12月16日至12月21日,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预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并在《预申报活页》签字。预申报人员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课题论证,完成第一次修改。

12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将专家签字的《论证活页》(纸质版)、《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交至研创处,并将修改后的课题论证(电子版)和《预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研创处邮箱kyczc@caa.edu.cn。研创处根据各部门统计情况,拨付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预申报项目资助和支付专家咨询费用。

研创处组织专家论证

1、校内专家论证

研创处组织校内专家对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预申报人员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课题论证,完成第二次修改。

2、校外同行评议

研创处根据预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对所有预申报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预申报人员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凝练课题论证,完成第三次修改。

(四)项目正式申报

预申报人员完成三次修改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根据研创处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填写申报材料,结合2021年度《课题指南》,仔细推敲、完善课题论证,准确填写申报书中各项内容,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将申报材料交至研创处。

有意向申报上述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教师须通过本次预申报方可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

 

 

 

 

联系人:毕牟一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08室

 

 

科研创作处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预申报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 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