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通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艺术机构、单位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有一定困难。经研究,将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由6月15日顺延至26日(星期日),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查看我校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通知,按要求登录系统填报及上传资料。其中,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须上传与承接演出展览的展馆签署的协议、已落实资金证明;艺术人才培训项目须与上传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与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须上传学校盖章的推荐意见表。以上需要盖章的材料请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同时,请已经在信息系统上填写过申请材料的项目主体,尽快做好确认提交工作,以避免影响受理审核和参加网络评审。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10-85166906,85166620。
科研创作处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