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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有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围绕以非凡力度激发全省域文化创新活力,推动文化自信自强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坚持“立足浙江、拥抱全国、质量说话”原则,引导全省文化艺术生产单位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耕优秀传统文化,厚植优秀创新文化,努力创作生产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艺术精品,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正确价值引领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资助方向

      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将重点资助以下六个方面选题和项目:

       (一)聚焦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展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担当作为,热忱抒写广大人民奋进新征程的伟大奋斗,精彩呈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深刻反映新时代社会发展新趋势新变革新征程、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二)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代表性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开展选题策划,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生动展示在伟大奋斗历程中淬炼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入挖掘中国共产党与浙江的历史渊源,生动书写浙江儿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着力反映浙江守好“红色根脉”。

       (三)聚焦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动人的故事和感人的形象,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和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努力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抗美援朝胜利70周年、改革开放45周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杭州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要时间节点,从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感国运之变化、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

       (五)围绕浙江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的殷殷嘱托,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以“浙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充分展现“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大地发生的精彩蝶变,打响“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围绕浙江推进文化标识建设,从浙江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激活文化创新源泉,艺术表现良渚文化、上山文化、古越文化的蕴藉隽永与厚重绵长,凸显浙江在中华文明起源中的“启明星”地位。聚焦传承宋韵文化、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着力表现浙江文脉的历史传承与发展变迁,创新打造具有时代新韵、中国气派和浙江辨识度的重要文化标识。

 

  三、资助类别

       (一)广播电视艺术类 【机构申报】

           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和广播剧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

       (二)舞台艺术类 机构申报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魔术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三)视觉艺术类

         1.视觉艺术新作品创作【个人申报

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粉)化、版画、漆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工艺美术等门类。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合、套件作品。

         2.主题创作工程及展览项目【机构申报

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漆画、雕塑、书法、篆刻、摄影等门类。

(四)文学类 机构申报、个人申报均可

         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网络文学的创作出版;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等集结出版项目;与当今文艺创作、文艺思潮密切相关的文艺理论、评论集。

(五)电影类 【机构申报

     院线电影、网络电影的创作生产。

(六)主题出版类 【出版单位申报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优秀主题出版项目。

 

  四、申报条件

        凡在浙江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浙江省户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受聘、就读于浙江省内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高等院校且聘期、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并符合《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各专业门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均可申请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业绩,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各项能力和水平。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精品创作在线”系统(https://jpcz.xcb.zj.gov.cn/home/index)

              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申报主体可登录“精品创作在线”。按要求严格编制项目预算,认真填写要素信息,如实提出资助申请,科学制定项目绩效,同时按要求上传所需附件(相关材料需提前做好版权保护,如添加水印等)。待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主体需将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下载打印一份(个人项目需手写签字)交送至研创处,不接受无组织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

 (1) 机构申报类项目

       机构申报类项目须统一使用“中国美术学院”账号申报。需要申报上述项目的项目组,请于2023414日前将项目简介(应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主要内容等)发送至研创处邮箱 0122009@caa.edu.cn,由研创处审核后提供我校账号信息。项目组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精品创作在线”填报提交。

 

(2)个人申报类项目   

       个人申报类项目请申请者自行登录申报系统“精品创作在线”申报。从未申报过基金的申请者请先注册,已有账号的申请者使用原账号,填报提交。

      

      (二)申报截止时间

 1、申报工作将于2023年3月17日12起正式开放线上申报系统,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2,逾期不再受理。

 2、上述所有类型的申报项目内容,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或省文联的审读意见。

 

 

   

      联 系 人:马 澜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联系地址:南山校区1A308室

 

 

 
   附件1 广播电视艺术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舞台艺术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 视觉艺术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4 文学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5 电影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6 主题出版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研创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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