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服务东方学研创发展大局,加强我校的课题建设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度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校级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与青年课题三个类别。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须为围绕我校教学、科研、教育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课题,其中,基础类研究课题要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应用类研究课题需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项目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负责人职称不限,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包括负责人与成员)须为初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或教研人员。
2、凡集体申报的课题,原则上由负责人提出申请。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要安排合理,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3、申请校级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同年度其他校级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校级课题的申报。已获厅局级以上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历年校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校级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
5、重点课题经费为10000元/项,一般课题与青年课题经费为5000元/项。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将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递交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申报。请申请人下载《校级课题申请表》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首页点击进入“校级项目项目立项”并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完成项目在线申报,经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确认并打印《校级课题申请表》。
2、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将纸质《校级课题申请表》(1份)由所在部门签署具体意见并盖章后,于2023年6月8日前交至研创处。
3、评审立项。研创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下发立项文件。
4、由于评审工作需要,请各申请人尽量提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结题要求
1、结题成果要求。重点课题结题要求在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应至少有一篇核心期刊(含一级、二级期刊)正式发表论文;一般课题及青年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应至少有一篇正式发表论文。论文发表须在发表刊物中注明 “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编号”。
2、校级课题立项后,各负责人需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完成课题,并及时向研创处报送《校级课题结题报告》(可在“研创网-下载中心”下载)及相关的课题成果。各课题结题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虞思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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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