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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设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是浙江省社科联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依托中国美术学院,联合国内外具有现象学倾向和思想深度的知名艺术家和思想家,开展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领域的研究和教学,举办艺术论坛和艺术作品展;倡导艺术与思想的对话,注重学科交叉融合,致力于构造理论与创作的共生互动关系和机制;围绕核心学科和重点研究方向,汇聚国际资源,打造文化传播和国际交流的优质平台,在以东方学为特征的世界一流美术学科建设基础上,基本完成跨专业融通,提升研究基地学术影响力。成立以来,推动和主导了全国乃至世界上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有效地提升了学者型艺术家的高度,代表了中国艺术研究的学术高点。基地的四个研究方向为艺术现象学研究具象表现绘画研究中国美术鉴赏与文献研究现象学与建筑研究。四大研究方向在基地整体建设目标下,在各自开展学术研究的同时,各具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互补,在研究成果转化上互为依托、协同共进,共同支持基地建设目标的实现。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培育产出,本基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地自设课题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构建浙江有全国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工作在省社科联科管处和基地依托单位指导下,由本基地负责组织开展。申报信息将在浙江社科网、基地依托单位网站、基地网站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时间为一个月。

申报人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与相关研究经验。申报人须具有讲师及以上或博士学位。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相近选题重复申报。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基地自设课题。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自立项日起算。

三、选题方向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做重要指示,深刻把握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深刻认识两个结合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聚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向开展研究。

2、具有创新及引领作用的新文科背景下的美术学研究、艺术学理论研究。

3、艺术现象学研究、具象表现绘画研究、中国美术鉴赏与文献、现象学与建筑等相关方向研究。

申请者可根据本年度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

1 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12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8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需申请人签名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并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ysxxxyjs@163.com(邮件主题需包含“2023年度基地自设课题申报”字样)。

2 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五、结题要求

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成果须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并应为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题时不予认可。

课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专著:公开出版的专著(12万字以上)。

2、论文:(1)二级及以上期刊(中国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认定)发表论文;(2)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录用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3)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 字的

3、咨政: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文件、法规、标准等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实际效应。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成果,递交基地及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结题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题手续。

六、结题材料

1、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3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自设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课题管理

立项的基地自设课题,必须遵守浙江省社科联《课题管理办法》,以及基地的课题管理制度。基地与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立项课题的管理,由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与基地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地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并做好课题管理及存档备案工作。

自设课题结题并达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要求,由基地推荐至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经评审后可被立项为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课题。

八、资助额度

2023年度基地自设课题经费为1万。结题后按中国美术学院计财处相关规定到基地报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莹

联系电话:0571-87164800,13588115168

邮箱:ysxxxyjs@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A-516,邮编310002


  附件: 自设课题申报书及论证活页.docx

 

中国美术学院艺术哲学与文化创新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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