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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各有关单位、老师:

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现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机构申报项目

包括: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组织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个人申报项目】

包括: 美术创作资助(个人创作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资助要求详见《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5)。

申报主体应在注册申报前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等文件,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三、申报数量

1、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我校限报5项

2、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我校限报3项

3、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

组织创作项目我校限报2项 个人创作项目:不限额

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不限额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每个类别限报2项;

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器乐类限报8项,其他每个类别限报5项。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学校项目申报  截止日期:2025年5月10日

针对以下项目进行预申报: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组织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请各位申请者提前填写并递交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并填写发送电子版申报书、必要附件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yczc@caa.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类目、项目名称)确保邮件内容准确、完整。

由于申报系统尚未开放,附件样表为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表》。如本年度申报表有调整,将于4月15日系统开放后再行发布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表》。其中,《申报表》中“申报主体”部分表格无需填写。

 

国家艺术基金系统 开放申报时间  4月15日-6月15日 

1、【机构申报项目

·项目类型: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组织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量超出限额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为确保校内评审顺利完成,请各位老师务必遵照截止时间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统一使用中国美术学院账号进行申报

2、【个人申报项目

·项目类别 美术创作资助(个人创作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申报方式:申请者自行登录申报系统(http://shenbao.cnaf.cn/)注册账号申报。

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出具。请各申报人于2025年6月5日前提交完整纸质《申报表》一式2份至研创处(教师)或研究生处(研究生),审核盖章的“推荐意见”由申报人自行扫描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

五、其他要求

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以及在国(境)外举办展览项目或培训活动的,请填写《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并于20255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kyczc@caa.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学校将统一发函政审。待取得省文旅厅同意函后,研创处将以邮件形式反馈结果。 

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创处联系。

 

联系人:马澜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联系地址:南山校区1A308

科研创作处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等申报说明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