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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社科普及课题成果以网络作品形式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组负责人:

    为及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咨询服务和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进一步提高社科普及课题的结题率,引导课题组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与弘扬,有效传递网络正能量,省社科联决定,社科普及课题成果除了采取著作或读物等公开出版物结题形式,还可以采取网络作品的成果形式结题。现将有关网络作品结题要求如下:

    一、网络作品界定

    1.网络作品是指具有广泛网络传播的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作品。

    2.网络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运用正确思想文化对各种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进行引导,用优秀的文化内容引导人、陶冶人、激励人,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3.网络作品作者必须署实名和单位, 投稿人应对自己稿件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网络作品(含图片)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网络作品结题要求

    1.网络作品由省社科联在“浙江社科普及”今日头条号或者“浙江社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由作者负责推广传播。推广传播应利用正常途径,不得买粉、刷量,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数据,并取消项目负责人结题资格。

    2.根据立项资助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类课题,作者围绕主题,提供不少于10个、7个和3个作品。每个作品文章字数1000字左右,并配图片1-3张;影音、动漫作品应不少于150秒,并配有正楷字幕。

    3.重点资助课题作品在单个网络平台上的累计阅读量或播放量达到10000次以上,转发量达到300次以上,有效评论数达到100条以上。一般课题作品在单个网络平台上的累计阅读量或播放量达到5000次以上,转发量达到150次以上,有效评论数达到50条以上。立项不资助课题作品在单个网络平台上的累计阅读量或播放量达到2500次以上,转发量达到50次以上,有效评论数达到25条以上。

    三、课题结题时需要递交的材料

    1.《浙江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结项审批书》;

    2.成果发表的截图(手机或电脑均可),截图需含平台名称、作者姓名和阅读量或播放量、评论数等信息。

    四、其他有关说明

    1.课题组负责人将完成的网络作品发至专用邮箱,由省社科联科普处验收后,统一推送到指定网络平台。当阅读量或播放量、评论数等信息达到结题要求时,按程序申报结题。

    2.网络作品题目与原申报课题名称可以不一样,但作品的主要内容须与申报书设计的主题吻合。

    3.本规定适用于已立项但未结题的所有社科普及课题。网络作品的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从立项之日起算)。

    4.联系方式

    (1)“浙江社科普及”头条号加入方法:下载“今日头条”,进入“今日头条”首页,搜索“浙江社科普及”后,点击“关注”;

    (2)登录微信,添加“浙江社科”公众微信号,点击“社科普及”——“科普成果”;

    (3)网络作品专用邮箱:zjskpjcg@163.com;

    联系人:朱广龙(0571-87057499),郁兴超(0571-87057482),卿周子(0571-87057499)。

    5.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4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结项审批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