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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城区发明专利授权等资助申请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各有关单位、老师:

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通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上城区2021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马德里商标注册等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申请征集范围

1、上城区企业、单位(包括原上城、原江干)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美日欧);

2、原江干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获得马德里商标注册;

3、原上城自然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美日欧)。

二、资助标准

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均按官费的50%予以补助。

三、资助申请人的条件

1、企业法人(单位)注册地址在上城区,且专利获权地址均在上城辖区内;

2、自然人身份证地址在原上城区辖区内,且专利获权地址在原上城辖区内;

3、申请人为第一权利人。

五、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类别

所需材料

要  求

数  量

国内发明专利

上城区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

见附件1-1

2

专利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打印件)

需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知识产权局官费发票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收款凭据(多个发明专利可合开一张)

见附件2

款项内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款。

项目申报承诺书

见附件3

国外发明专利、

马德里商标注册

上城区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上城区(原江干)国际商标注册资助申请表

见附件1-1/1-2

2

专利证书复印件(电子证书打印件)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国际注册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专利证书中文翻译件;国际注册证中文翻译件

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知识产权局官费发票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收款凭据(多个发明专利可合开一张,国际商标资助请单独开票据)

见附件2

款项内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或马德里商标注册)资助款。

项目申报承诺书

见附件3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请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且专利权人为“中国美术学院”的老师,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后,于9月20日前交至研创处。研创处统一盖章后提交申请。

2、请符合申请要求,专利权人非“中国美术学院”的老师根据通知自行提交申请材料,通知详见 http://www.hzsc.gov.cn/art/2022/8/25/art_1229262722_4082126.html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72

联系地址:南山校区1A308室

 

科研创作处

2022年9月5日

 


  附件:
附件1-1:上城区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
附件1-2:上城区(原江干)国际商标注册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
附件 2:收款凭据.doc
  附件:
附件3:上城区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