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报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选题并进行竞标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2005年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竞报重点建设教材项目必须在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选题范围内。
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选题,各位教师申报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每种教材必须有两人以上竞标才有效。多校联合申报或研究会推荐可不受此限制。
三、重点教材评审主要依据
(一)、主编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要求有相当的本专业教学经历、教学研究成果,有教材编写的经历;
(二)、优先考虑多校合作编写或有5000册以上量的重点建设教材;
(三)、有本学科教学积累及相关研究成果,图书文献、对外交流及其它基础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新编教材仍采取项目负责人制的办法申报,由各高校择优推荐,并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请到浙江教育网www.zjedu.org上下载);修订教材原则上由原教材主编提出,并在《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封面新编或修订一栏注明“修订”字样。新编教材要有详细的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并要求提供反映教材特色和创新的样章或样稿。修订教材请提供样书。本科教材的学科门类请按照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11个学科门类填写,高职高专教材所属门类请按教育部颁布的19个专业大类填写。各教师请于12月底27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4份上交研究创作处,
申报表电子稿请同时发送到邮箱yjczc@yahoo.com.cn 。
(二)、根据有关出版协议,评审确定的省重点建设教材,必须由省出版集团组织出版。对于极少数确实需要建设,但使用人数特别少,印数在2000册以下的教材,省出版集团出版确有困难的,本着出版社与编者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通过三条途径解决,一是由编者补偿出版成本,出版社给予出版;二是由省新闻出版局核发内部准印证,给予内部准印;三是经省出版集团同意,由非省出版集团的出版社出版。对于原教材为非省出版集团出版的修订教材,要求改由省出版集团出版,版权由编者出面与原出版社协调解决。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选题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
研究创作处
200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