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学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请登陆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高质量地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原则上也不能作为新的课题组成员申报。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2、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延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国家项目。在研省社科规划课题如在《课题指南》范围内,课题承担者可用同题申报,否则不得申报。
3、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
4、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申请书填写的注意事项
1、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平均资助强度为:重点项目13万元,一般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7万元。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2、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3、《课题指南》中基础研究一般不列具体条目,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的课题),申请人一般要按题申报(指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可作一些文字上的调整)。
4、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需要的紧迫性来确定完成时间,一般要在一至两年内完成;基础研究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2006年7月1日)起算,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预留两个月的成果鉴定时间也包括在研究期限内。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5、申请书封面的登记号、项目编号栏不需要填写;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中国美术学院”;申请者签章处请盖私章或本人签名。
6、申请书中的主要参加者一栏不含项目负责人;学科分类要填至二级学科,并与封面所填学科分类保持一致;联系电话要提供带区号的两组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代码表、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npopss-cn.gov.cn)。
2、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如用A4纸双面印制无需加页,则用A4纸双面印制,否则请用A3纸双面印制,并夹在申请书内。
3、课题申请者请于2006年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七份(需原件一份,并附申请书电子稿)送交研究创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创作处
20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