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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浙江风格·时代丹青——浙江省优秀美术作品展”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

各部门、教师:

  2013年10月文化部将在山东济南举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为配合本次展览作品的征集工作,浙江省文化厅会同浙江省文联、中国美术学院联合举办“浙江风格·时代丹青——浙江省优秀美术作品展”,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根据浙江省文化厅文件通知,“浙江风格·时代丹青——浙江省优秀美术作品展”将于 2013年7月2日至7月21日在浙江美术馆举行。具体征集作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种类、展览规模

  本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和水彩(粉)画作品。展览规模约为150件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参展作品应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申报作品均应为2010年1月以来新创作的优秀美术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优秀作品也可申报参展。

  3每位作者只展出一件作品。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

  4参展作品尺寸: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cm(宽)×25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200cm×350cm以内,重量在1000公斤以下。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

  三、送件要求和送件时间

  1、我院师生的申报作品由作者本人直接寄送展览办公室。

  2、申报者须填写《参展作品申报书》(见附件一),并将申报作品翻拍制作成16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须注明作品详细信息),并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作品照片和申报书一同寄送至展览办公室。

  3、展览评审委员会定于2013年5月中旬对所有申报作品的图片进行初审评选,并确定初选入围作品名单。由展览办公室负责将初选结果反馈作者。所有作者均需在2013年6月5日前将初选入围作品原作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以便参加终审。

  4展览评审委员会定于2013年6月上旬对所有初选入围作品原作进行终审评比,评选出“浙江风格·时代丹青——浙江省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同时提出建议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名单,报送文化部审核。

  有关本次展览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省文化厅颁发的文件通知(附件二)。

附件一:参展作品申报书  

附件二:浙江省文化厅颁发的文件通知  

 

                                       科研创作处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