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教师:
按照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从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是2013年9月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均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2013新修订)。要求: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要如实填写,内容充实;阶段性成果,须注明发表、出版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要具体,有针对性;下一步研究计划要翔实。
三、如有项目变更相关事项的,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3新修订)。
四、《年度检查表》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请从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网址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85/220184/index.html
五、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需于2013年10月16日前送交科研创作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研创处信箱:kyczc163@163.com.
科研创作处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