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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美术学院重点高校建设专项提升研创项目和成果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0

  为鼓励、支持我院教师多出高层次的重大研创项目和成果,进一步活跃我院研创氛围,提升研创工作水平,根据院重点高校建设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开展院重点高校建设专项提升研创项目和成果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院重点高校建设专项提升研创项目和成果资助内容共分四大模块:

  (1)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项目:含国际重大会议发言资助项目与国际重大展览参展资助项目。

  (2)重大科研课题申报培育资助项目:含国家级重大课题申报培育项目及教育部重大课题申报培育项目。

  (3)重要学术成果申报资助项目:含重要学术著作和出版物申报资助项目、SSCI和A&HCI论文资助项目、重要专利申报资助项目。

  (4) 自主研究资助项目:含各二级学院核心研究方向自主研究项目和重点研究方向自主研究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资助额度

  1、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项目

  (1)凡我院受邀参加国际重大学术会议发言与国际重大展览参展的教师均可申报。

  (2)申请国际重大学术会议发言资助的教师,需提供相关会议的文本介绍资料及会议主办方提供的正式发言邀请函;申请国际重大展览参展资助的教师,需提供相关展览的文本介绍资料及展览主办方提供的正式参展邀请函。

  (3)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申报材料送交研创处,由研创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

  2、重大科研课题申报培育资助项目

  (1)凡已完成过省部级以上课题,在课题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在国内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教师均可参与申报。

  (2)申请者需填报《重大课题申报简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送交研创处。

  (3)研创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申报者需参加由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审答辩,答辩通过的项目即可获得资助。

  (5)该项目资助额度为:国家级重大课题申报培育项目每项8万元,国家级重点课题及教育部重大课题申报培育项目每项5万元。

  3、重要学术成果申报资助项目

  (1)凡我院教师有已完成但尚未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可参与申报。

  (2)申请重要学术著作和出版物资助的教师,需向研创处提交已完成的相关学术著作和出版物书稿(含详细大纲);申请SSCI和A&HCI论文资助项目的教师,需向研创处提交已完成的学术论文(含详细大纲)。

  (3)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送交研创处,由研创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认定。

  (4)该项目资助额度为:重要学术著作和出版物申报资助每本10万;SSCI和A&HCI论文资助每篇2万;重要专利申报资助每个2万。

  4、自主研究资助项目

  (1)申请资助经费对象为各二级学院的教师或研究团队。

  (2)各教师或研究团队向所在的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各自的核心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方向,确认自主研究项目。每个核心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方向各资助一个自主研究项目。

  (3)二级学院认定后的自主研究项目,需报送研创处备案。

  (4)该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核心研究方向的自主研究项目资助6万元;

  每个重点研究方向的自主研究项目资助4万元。

  三、申报时间

  申请院重点高校建设专项提升研创项目和成果资助的部门和教师,需在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创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费管理

  各类资助项目确认后即下拨项目经费,经费具体由计财处会同研创处统一发放经费折,课题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课题经费一次性划拨,按照财务制度规范使用。

  五、结项管理

  除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培育资助外,其他有关学术活动及学术成果在完

  成后都应参加结项验收。验收时应向研创处提交以下材料:

  (1)重大学术交流活动资助项目:提交参加展览与会议的相关照片及文本材料一份。

  (2)重要学术成果申报资助:提交已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一份。

  (3)自主研究资助项目:提交已完成并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验收合格的相关研究成果一份。

                                                     科研创作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