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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2

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优秀著作和普及读物。

    (二)作品应达到省哲社一等奖标准相当的学术水平。

    (三)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4.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况。

二、支持举措

     (一)经省教育厅复审,对通过的入选作品颁发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精品文库证书。

     (二)著作权所有者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提供著作封面图片、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目录和PDF 格式的试读书稿(目录和试读章节数量由作者自主决定),省教育厅通过“教育之江”等对入选作品向社会推荐宣传。

三、推荐安排

     (一)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条件和实施办法进行全面审核和推荐(详见附件),作品不得有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和学风方面的问题。

     (二)我校限额3项。推荐的作品请按书名单独建立文件夹,内放介绍和试读书稿,于2022年9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一本著作原件至研创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晶宇, 电话:0571-87164691,邮箱:xujy@caa.edu.cn


  附件: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科研创作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