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申报 返回

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0
各有关单位、教师: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项目申报务必注意以下变化: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新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增设管理学科,  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二、2010年度项目申报请注意以下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含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延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国家项目;其他在研项目如在《课题指南》范围内,承担者可用同题(相同内容)申报,否则也不能申报。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项目研究阶段由立项时间起,到最终成果通过鉴定验收结束时止(完成时间要包括二个月的鉴定验收时间)。
  6、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7、本年度项目申报请务必使用2009年12月新修订的《申请书》和《代码表》,特别是《课题论证》活页;在受理申报时,凡使用旧版《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者,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8、各课题负责人需在2010年3月1日将《申请书》一式7份(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及《活页》7份送交科研创作处,逾期不予受理。配套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科研处信箱:yjczc@yahoo.com.cn  。
  9、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网址为:http://www.npopss-cn.gov.cn。
 
附件:
  1、《申请书》
  2、《活页》
  3、《课题指南》
  4、《代码表》
                                      科研创作处
                                     201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