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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人才培养项目采取机构申报方式,我院限报1-2项,现请各院系推荐选题,学院经评选后统一组织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青年艺术人才和复合型艺术管理人才。

  二、资助范围

  主要指舞台艺术和美术、书法、摄影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一)舞台艺术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门类的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理论评论人才等。

  (二)美术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 画、漆画、工艺美术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经营管理、理论评论人才等。

  (三)对获得资助的优秀青年艺术人才,本基金根据情况,策划组织成果展演、展览和学术交流等。

  三、资助内容

  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体现高层次、灵活性、多样化的特点,内容包括学习培训、交流釆风、创作实践等。

  艺术专业高级人才培训项目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创新能力、艺术视野和专业技能的学习、提高与拓展。 2014年度人才培养推荐项目:

  (一)舞台艺术编剧人才培训

  (二)舞台艺术导演(编导)人才培训

  (三)舞台美术设计人才培训

  (四)音乐创作(作曲、合唱指挥)人才培训

  (五)戏曲表演人才培训

  (六)曲艺人才培训

  (七)杂技表演人才培训

  (八)木偶、皮影偶形设计、制作人才培训

  (九)京胡等地方戏曲主奏人才培训

  (十)戏曲传统舞台美术技艺人才培训

  (十一)戏剧台词培训

  (十二)经典保留剧目青年表演人才培训

  (十三)艺术经营管理(负责人、制作人、出品人、舞台总监、策展人等)人才培训

  (十四)美术创作人才培训

  (十五)书法创作人才培训

  (十六)摄影创作人才培训

  (十七)艺术营销人才培训

  (十八)工艺美术设计人才培训

  (十九)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二十)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二十一)民间工艺美术创意设计人才培训

  (二十二)艺术理论评论人才培训

  (二十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艺术人才培训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面向设立三年以上的各种所有制机构或单位(“机构或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各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和管理的机构或单位。),可申报1一2个资助项目。

  (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对教师聘请、学员食宿、培训场所租赁、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资助,承担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机构不得收取学员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二)申报人才培养项目的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培训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

  (三)本年度人才培养项目确定后,根据承担人才培养 项目机构的申报情况,在本基金管理中心的监督下,由申报主体推荐或个人申报,择优遴选、确定参加人才培训的对象。

  承担本基金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公益服务意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实施项目的设施条件、师资优势和良好信誉。

  3、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有详实、新颖、可行的培训方案。

  承担本基金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机构,应按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确定培训对象:

  1、热爱袓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有潜质、有才华、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在本专业崭露头角的艺术创作人才。

  3、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实践经验和成长空间的艺术经营管理人才。

  五、选题申报时间、方式

  1、有申报意向的院系于6月26日前根据《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4年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提交选题,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资源优势、可行性分析、培训目标和意义等,不超过500字。

  2、选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yang2268@126.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研创处,研创处不提供统一格式。

  3、每个院系限报1个选题。

  

    联系人:王佳阳

  联系电话:0571-87164691

                                            科研创作处

  、                                       2014年6月19日